2007年度《城市
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》考试申报工作已结束,现就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内容和范围
《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》考试分为综合考卷和城市雕塑创作设计。综合考卷内容包括:城市规划与雕塑、城市雕塑理论、城市公共艺术以及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法规等。城市雕塑创作内容:根据命题现场构思并绘制效果图。
二、考前培训
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,考前培训自愿参加。参加培训人员
报到时统一发放指定复习资料,并集中进行复习。不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购买有关复习资料。
培训授课教师:
1、钱绍武:全国城雕委顾问、中央美术学院教授
2、曹春生:全国城雕委委员、城雕委艺委会主任、中央美术学院教授
3、王景慧:全国城雕委艺委会委员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总规划师
4、王中:全国城雕委艺委会委员、中央美院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。
5、吴为山:全国城雕委委员、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院长、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雕塑院院长
三、培训和考试时间、地点
(一)时间
1、培训:2007年8月25日——8月26日。
2、考试:2007年8月27日上午8:30。
3、报到:参加培训人员8月24日全天报到。不参加培训人员8月26日报到。
(二)报到地点
国务院第二招待所(北京西直门南大街6号 电话:66186688)。
四、考务要求
(一)综合考卷:参考人员自备签字笔或圆珠笔。
(二)城市雕塑创作设计:考场统一提供画夹、8开素描纸,参考人员自带绘画用具。
五、有关费用
(一)培训费:1500元(不含往返交通和住宿费)。
(二)考试费:1700元。
(三)考试通过评审后另收200元证书工本费。
请于8月20日前通过银行汇至如下账户或通过邮局汇至全国城雕委办公室。
开户名称:北京鑫磊雕塑艺术中心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
账号:0200001409024524639
汇款时请注明:姓名、培训费、考试费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贾京红、孟满平、李胜梅
电 话:010-88082758、88082256、88082757
传 真:010-88082757
地 址: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(中国建筑文化中心)610室 全国城雕委办公室 邮 编: 100037
E—Mail: ngcps_0406@163.com
为提前做好培训和考务安排,请参加人员于8月15日前将“培训和考试回执表”发至全国城雕委办公室电子信箱或传真至全国城雕委办公室。
附:
1、2007年度《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》考试综合卷复习大纲。
2、培训和考试回执表
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二OO七年八月三日
复习大纲及回执表下载:
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地理位置示意图: